湖南省衡东县县域面积1926平方公里,人口71万,耕地51万亩,辖24个乡镇,561个行政村,19个居委会。到目前为止,衡东县县乡党政群机构112个,事业机构总数为718个(含农村小学教学点),其中法人事业单位429个。与2002年相比,县乡机构总量明显减少,行政人员略有减少,事业单位人员总量基本持平。
一、衡东县政府机构设置现状
据统计,衡东县县政府共有机构43个,其中政府工作部门25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2个、部门管理机构3个、直属事业机构11个、派出机构1个,与2005年政府机构改革相比,新增政府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1个,当前实际运行的政府机构47个。内设机构总数224个,其中县直行政机关共有内设机构162个、事业单位内设机构 62个,基本与2005年政府机构改革个数持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县直行政超编严重与实际工作人员不足。
主要原因是:一是领导提前改非后占编,却不再上岗;二是超职数配备领导,三是照顾解决乡镇干部回县直机关。
2、人员混编混岗,政事职责不分现象突出。
主要原因是:一是经组织任命走向机关领导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到行政主管部门,有的甚至经组织聘任机关股级职务;三是有的行政机关工作同志到企业兼职或到下属事业单位任职,为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单位承诺不转其编制和工资关系,其组织、人事、编制、工资关系仍然在机关。
3、改革方案执行不到位,机构改革遗留问题多。
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规定整合的职能、撤并的机构,因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干预或人事安排等原因,实际运行中仍是独立运行的,人、财、物、事四权没有划转到位。
4、条块职责关系不顺,政府职能缺位、管理难以到位。
一些条条垂直管理部门,工作在地方,服务在地方,人、财、物管理权限却集中在条条部门,造成地方难管或不能管、管不到的现象,工作也难协调。严重影响了行政管理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如,卫生监督所、药监局、技术监督局、工商局都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涉及到具体问题时需要多家配合,联合执法,但当地政府对垂直单位没有管理权限,造成职能缺位,管理难以到位。
5、法制建设滞后,职能分散交叉。
法律、法规仅仅赋予了一定行政机关在一定领域中的行政权,而没有就具体的行政权作出准确的对象性规定,导致一个行政行为常常介于多个行政机关的职权之中,从而产生多个机关同管一件事的多头执法弊端。行政机关各自为政,缺乏协调配合机制,权责分离的状况也相当突出,严重影响了行政秩序和效率。如交通管理体制问题:交通局的运管所、公路局的路政大队、建设局的客运中心、公安局的交警大队、农机局的农机监理大队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职能方面有交叉、重叠部分,甚至乱履行职能,如:交通系统下属的二级机构县汽车场站管理所受委托竟然也具有可以上路收取摩托车养路费的执法职能。
6、机构设置模式滞后经济社会发展,难以适应经济市场化的要求。
具体表现为,行政机关要么部门林立,产生重复行政的交叉地带;要么又职能分散,出现相互推诿所导致的行政真空地带,陷入了“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的不良状态。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医保中心、城乡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分别由卫生局、劳动局、民政局管理,职能相连,应整合归口管理。还有保险体制问题:社保局工伤保险、社保所养老保险、民政局低保中心,造成保险事业层出不穷,职能分散,不便于统一管理。
三、建议与对策
1、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促进政事分开。
政事不分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政府机构改革的制约瓶颈。要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原则,推进政事分开,解决行政职能在行政体系外循环的问题。要科学界定政事范围,对事业单位授权承担的行政职能能收回机关的要收回机关,不能收回的要通过法定程序授权。要把政府机关中辅助性、技术性和服务性的工作剥离出来,交给事业单位承担,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2、精简和规范政府现有行政职能,切实理顺部门职责。
精简和规范政府现有行政职能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一是要摸清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和行政审批以外的行政管理职能底数,在此基础上,按世贸规则及相关准则,做好相关职能的调整理顺工作;二是由政府制订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事项的分类标准,只对限制类和禁止类的事项进行严格把关。对于政府鼓励类和允许类的事项,由自然人和法人自主决定;三是凡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管理的行业管理职能,转移给群众组织、行业协会或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承担;四是根据完善基层政府职能的原则,对于凡是下级政府能办好的事,都应下放给基层政府来承担,同时明确上级政府部门承担依法监督职责。3、按照市场经济对政府职能的需求变化,及时调整政府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及部门设置。
具体来说,有的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比如关系百姓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防疫、动物卫生、生产安全监管等机构职能任务越来越重,应该强化这些部门。而有的部门则需要逐步弱化,比如对于经济管理部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应及时归并或裁减。同时,人员编制也应随着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必要的调整。应该参考经济总量、人口和地域等因素,研究一个地区财政供养的编制总量,这个总量既包括行政编制、也包括事业编制。借助财政供养编制总量控制,实现清理事业单位、控制事业编制、平衡全市事业单位发展的目的。
4、加大职能整合,调整政府组织结构。
一是坚持权责一致原则,理顺县政府与上级政府、垂直部门之间关系,做到既要下放事权,又要下放财权,坚持权力、责任、义务和利益的统一;二是整顿理顺政府部门间的职责关系,凡是一个部门能够承担的职能,调整归并为一个部门负责,如文化局,可统筹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版权、体育工作;农业局,可统筹农业、畜牧水产等;确实需要由多个部门共同承担的职能,要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坚决杜绝游离于主管部门之外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现象的发生。三是理顺党政部门职责关系,将党的部门不该承担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归还给政府。
5、坚持政府机构改革系统化、长远化。
政府机构改革是一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浩大的系统工程,既有来自法律法规方面的影响,也受一定时期的国家大政方针的影响;既受上级行政方面的干预,也受当地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推进县政府机构改革,一方面要坚持上下联动,加强横向互动,依法依规打破利益壁垒,形成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合力;另一方面,从社会发展的长远角度考虑,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立相关机制,“成熟一个,优化一个”,主动把政府机构推到优化的位置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