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编委批复(桃编发〔2010〕07号),同意撤销桃江县民政局内设机构最低生活保障股,设立桃江县社会救助管理局,为归口该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二级事业单位,定编8名,所需人员编制在民政系统内部调剂,局长岗位高配为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