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政办发〔2009〕23号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桃江县桃锰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桃江县桃锰社区服务指导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
桃江县桃锰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桃江县桃锰社区服务指导中心的通知》(益编办发[2008]60号),设置桃江县桃锰社区服务指导中心。桃江县桃锰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为归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原桃江锰矿退休人员、退养人员、抚恤人员、退养家属工、1-6级伤残人员、职业病人员(以下称“六类”人员)的管理及有关费用的落实和发放。
(二)负责原桃江锰矿破产清算组遗留问题处理。
(三)履行原桃江锰矿的社会化管理职能,负责辖区的社区管理工作。
(四)负责原桃江锰矿移交地方资产的管理。
(五)负责辖区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辖区党务、组织、宣传、社会稳定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桃江县桃锰社区服务指导中心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工作;负责起草中心文件、报告;负责辖区党务、组织、宣传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及调度;负责低保、医保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政务信息。
(二)社会保障股
负责制定和实施“六类”人员管理制度;负责“六类”人员的管理及相关费用的落实。
(三)资产财务股
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财务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负责财务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负责资金管理;负责原桃江锰矿移交地方资产的管理;负责辖区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辖区绿化和环卫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桃江县桃锰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其中书记1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室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配备。
主题词:机构 职能 编制 规定 通知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