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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桃江县督查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点击量: 数据正在加载...   发布时间:2009-5-31 16:46:38

 

桃办〔2009〕5号
 
 
 
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桃江县督查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办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桃江县督查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月8日
 
 
桃江县督查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桃江县督查局的通知》(益编办发〔200812号)和《2008年第1次县委常委会议纪要》(桃常发〔20081号)精神,设立桃江县督查局。县督查局为县委的直属正科级事业机构,受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督查、优化环境、问责及绩效考核工作。对外加挂“中共桃江县委督查室”、“桃江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桃江县优化经济建设环境办公室”、“桃江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桃江县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上级方针政策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要决策的督促落实,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的督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二)负责上级领导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和反馈;
(三)负责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协调与督办;
(四)负责全县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错无为行为的问责工作;
(五)负责全县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督查局设三个职能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文件、综合材料的起草及信息材料的报送工作;负责人事政工、文书档案、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财务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受理,办理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干职工学习及机关工会活动。
(二)督查室
负责上级方针政策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要决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的组织、协调和情况通报;负责中央、省、市、县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负责开展督查调研,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督查工作;负责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调研、协调与督办;负责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行为的问责工作;主编《桃江督查》。
(三)考核室
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完善考核细则;核查各被考核单位本职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立项部门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情况;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县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督查局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含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其中:领导班子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非领导职务设正科级督查员1名,副科级督查员2名,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按桃发〔200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配备。
 
 
 
主题词:机构设置  三定方案△ 县督查局  通知      
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               200918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