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编发〔2008〕07号
关于桃江县种子公司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县农业局:
你局《关于将桃江县种子公司整体转为桃江县农作物种子技术服务推广中心的请求》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7〕13号)文件精神,根据县委常委6月26日研究意见,现就种子公司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县种子公司经营职能剥离,并更名为桃江县农业作物种子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机构更名后其经费来源维持全额拨款不变。(具体拨款办法按县委常委会议2008年6月26日研究的意见执行)。
二、机构更名后,下设办公室、种质资源保护管理站、农业新品种区域实验与示范管理站、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站四个职能机构,按照《种子法》的规定履行农业种子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农业品种区域试验与示范工作;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等公益性职能。
三、机构更名后,县农业作物种子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人员只出不进,现有41名在编人员,逐步消化至16名为止。
四、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请于行文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通知
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0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