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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编委主任徐守盛在全省乡镇机构改革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作重要讲话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点击量: 数据正在加载...   发布时间:2011-8-10 8:11:58

把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

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编委主任徐守盛在全省乡镇机构改革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作重要讲话

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依法按程序管理 

   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编委主任徐守盛近日在全省乡镇机构改革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指出,机构编制工作是建设“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和“四个政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把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科学配置编制资源,努力使有限的编制资源发挥最好的效益。

  一要严格依法按程序管理机构编制。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486号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湘发[2007]2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最近下发的《关于重申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湘办[2011]38号)所规定的审批权限,按程序办理机构编制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对机构编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随意提高机构级别,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不得变相增加领导职数。要对各地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先行调查摸底,对超编超职数的地方下达年度消化任务,明确回归时限,为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要坚持“集体研究,一支笔审批”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机构编制事项。各级领导都不得为分管单位的机构、编制、职数打招呼、批条子。对未经编委、编办研究的重大机构编制问题,党委、政府不得列入会议议题,须由上级决定的不得越权擅自审批,研究配备干部必须在核定的职数内。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管理不力的地方,要坚决问责。

  二要科学配置和利用编制资源。要围绕湖南“四化两型”建设,加强编制工作的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坚持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科学管理要编制、向提高效率要编制,实现编制资源的科学配置和高效利用。要确保职有其编。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坚持有减有增,对编制实行动态调整,整合重组职责弱化、任务减少的机构,把调减收回的编制用到关键环节,保障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工作。要实现编尽其用。一方面要挖潜。通过改革管理体制、减少管理层级、综合设置机构、完善运行机制、提高人员素质、推进“四个分开”等措施,从源头上压缩机构编制需求,实现以最少的编制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另一方面要提高效能。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范围内,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政出多门等问题,杜绝“有人无事做,有事无人做”的现象。要做到用得其所。通过科学设置和高效利用,促使每个部门、每个公务员都自觉履职、高效履职,最大程度发挥效能效用,不断增强编制工作的制度效益,发挥编制设置的导向性作用。

  三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我省决定从今年起,对全省各级行政编制以及财政供养人员、领导职数总量实行“零增长”管理。要严格执行“三定”方案。不得自行增加或调整职能,部门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确需进行调整和增减的,应当协商解决,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由机构编制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同级党委、政府决定。我们要按照程序来,要为省委站好岗、放好哨;政府定不了的,再向省委报告集体研究讨论。要完善约束机制。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预算和进人的约束机制,对机构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对擅设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组织(人事)部门不得办理录用、聘用(任)、调任手续,不得核定工资,财政部门不得纳入统发工资范围。对擅自增设的机构,财政部门不得纳入政府预算范围、核拨经费,银行不得开设账户。要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织、编制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动真格、出实招、见实效,坚决依法查办违法违纪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