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益阳市召开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市政府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作动员报告,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彭爱华宣读《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会议由市委副书记胡忠雄主持,市委书记马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稳石,市政协主席贺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程纪龙,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冬贵到会,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政工人事的领导和政工人事科长参加会议。
大会现场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总的要求是: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着眼促进科学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着眼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调整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整合职能相近的机构,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胡衡华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是中央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有利于推进和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能够为益阳加快后发赶超提供强大的动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上来,坚定不移地抓好市政府机构改革,以市政府机构改革带动和推进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的改革,通过改革的办法来解决制约跨越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和完善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胡衡华强调,要把握重点,全面落实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主要任务概括起来就是“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强化责任、严控编制”。第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突出服务重点。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主线和核心。不论是新组建和调整较大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都必须进一步转变职能,更加注重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第二,着力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新的政府机构框架体现了控制限额、突出重点、精简规范、因地制宜四个特点,市政府工作机构总数控制在34个限额以内,其中30个与省政府机构衔接对应,28个与改革前保持相对稳定。第三,着力强化责任落实,改进管理体制。要理顺好权限职责关系,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明确牵头部门,分清谁主办、谁协办。要建立完善考评问责机制。要积极配合推进省直管县(市)的财政体制改革,逐步探索省直管县(市)的体制。第四,着力控制机构编制,健全监督机制。从确定大盘子,到各部门“三定”,机构编制要全程严控,切实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超机构限额、不得超编制总额、不得增设领导职数、不得增加内设机构。
胡衡华强调,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把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确保市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一要抓紧做好“三定”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如期到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时间表,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3月30日动员部署起,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全面铺开,到5月底要基本完成各部门“三定”规定审批,力争6月底各部门“三定”规定实施到位。二要切实做好调整组建工作,确保机关正常有序运转。新组建的部门要立即着手开展工作,抓紧完成组建,尽早挂牌运转;撤并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善始善终做好职能划转工作,防止出现工作脱节断档,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调整序列或规格的部门,要保持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不降低,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开创新的工作局面。三要着力完善和创新机制,确保内部管理规范高效。各部门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要通过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把政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四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机构改革健康推进。决不能因为机构改革而影响日常工作,决不能因为日常工作而影响机构和职能调整,决不允许因部门和单位利益的纠缠而妨碍工作,切实做到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纪律的通知》(益办〔2009〕67号》,对借改革之机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人和事,要从严查处。
改革调整后,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2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2个。具体调整及设置情况如下:
1.组建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与市委农村工作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市委工作机构序列。不再保留市委办公室加挂的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2.组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牌子。将市经济委员会(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信息产业局)的职责、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担的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经济委员会(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信息产业局)。
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仍为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管理职责。
3.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将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建设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市交通局。
4.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人事局的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将市民政局管理的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成建制划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仍为副处级事业单位。
5.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市建设局除指导城市客运以外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保留市建设局。
6.将市物价局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7.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由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既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也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8.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挂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9.将原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卫生许可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关系。
10.保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处级,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11.保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处级,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12.市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证券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不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不再保留市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和市证券委员会。
13.将市广播电视局更名为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仍为市委宣传部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将市文化局承担的管理电影发行放映等相关职责划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14.调整中心城区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将资阳区、赫山区的环境保护机构上收到市环境保护局,实行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