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东、四川、江西、浙江、湖南等省先后取消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成为公务员”的限制性规定。2005年3月,湖南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联合发出通知,全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采用人事部、卫生部制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新标准的最大变化是,排除肝炎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可报考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