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在于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在5月31日召开的陕西省机构编制暨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的一番讲话拉开了我省新一轮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帷幕。
据了解,今年元月以来,省政府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关系、严格 控制人员编制四个重点开展了机构改革。按照安排,从现在起,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将全面启动,原则上要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5月30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陕西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市县机构改革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有效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赵正永指出,各市县要抓紧制定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指导性意见和方案,方案要因地制宜,体现不同层级政府的功能特点和职责重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允许一个部门对口上级几个部门。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要改进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窗口”机构的服务与管理,健全办事制度和程序,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事流程,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据悉,随着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启动,省上已开始着手制定乡镇机构改革相关意见,待省委、省政府审定后下发。
省上要求
不得借改革超编制进人
赵正永要求,严禁省政府各部门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进行干预,不得利用资金、项目、检查、评比等制约办法要求下面设置对应机构、配备编制,只要职能不落空、工作有人干,就要坚决支持市县大胆进行政府机构改革。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锦斌在讲话中指出,严禁省级部门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施加影响进行干预;严禁各地超设机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严禁借机构改革之际,突击提拔干部、违反规定评定技术职务;严禁借机构调整变动之际,挪用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物。
本组稿件由记者 刘兢 采写
超编人员2011年前消化
赵正永指出,虽然此次机构改革没有确定人员编制精简的具体指标,但各级行政编制总量不得突破,对调整合并的部门、职能应该弱化的部门,编制应适当的压缩,涉及人员分流政策,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暂时安置不了的,允许在一段时间内超编运行。对于机关人员超编和混用事业编制的,市、县要通过自然减员等途径在2011年前消化解决。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推进和建立机构编制实名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分成三类改革
我省事业单位将分三大方向进行改革。
赵正永指出,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的功能和特点,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和从事公益服务的。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整合为行政机构。
对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并进一步划分为若干类型,分别采取不同的改革和管理措施。
据悉,我省将推进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建立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
从即日起,各级各部门不得将行政职能转由事业单位承担,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机构最多设置40个左右
为规范机构设置,《意见》还对机构的数量作出了“上限”规定,最多在40个左右。
赵正永指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得突破规定,也不得在限额之外自行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对于议事和协调机构要进行清理和规范,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的,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
县级政府部门一般不设内设机构,市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统称政府工作部门。